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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七股區三股國小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
依據中華民國105年3月14日南市教特(一)字第1050213474號函發布

一、 報名資格:

(一)設籍臺南市(本市)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。

(二)原住民籍幼兒

(三)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,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。

二、報名地點:三股國小附設幼兒園辦公室(臺南市七股區三股里100號);電話:7880744轉18。

三、報名手續:

(一)填寫新生報名表。

(二)驗收戶口名簿正本,園方加蓋105學年度公幼新生入學登記戳章。

(三)符合優先入園資格者請出示相關證件正本。

四、相關說明:

(一)登記人數如超出預定名額時,扣除優先入園名額後所剩名額以抽籤方式錄取。

五、 本園新生入園登記日期時間表如下:

(一)第一次入園登記:

1、登記日期:105年4月27日(三)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止。

2、抽籤日期:105年4月29日(五)上午9時起。(抽籤完畢後公布榜單,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)

(二)第二次入園登記:〈第一次招生不足時,辦理第二次〉

1、登記日期:105年5月4日(三)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止。

2、抽籤日期:1045年5月6日(五)上午9時起。(抽籤完畢後公布榜單,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)

(三)報到及註冊日期:由本園另行通知。

六、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列為優先入園對象,且家長須主動提供相關佐證資料:

(一)第一優先:符合「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」所稱之不利條件幼兒,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:

    1、低收入戶子女。2、中低收入戶子女。3、身心障礙(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,經本市特殊

   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,並領有證明文件者)。4、原住民。(不限設籍本市)5、特殊境

    遇家庭子女。6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。

(二)第二優先:1、本校(園)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。 2、育有3胎(含)以上子女家庭之學齡滿四歲

    以上(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)。若優先入園人數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

    形時,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。

 (三) 已在園就讀之幼兒可直升該園繼續就讀,不必另行登記抽籤。

七、 本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班級,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:

(一)五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→四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→三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→五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→五歲一般幼兒→四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→三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→四歲一般幼兒→三歲一般幼兒。

八、新生入園登記,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,登記時園所應於該幼兒戶口名簿姓名欄空白處加蓋登記戳記

九、本注意事項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之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三股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委員會 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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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七股區三股國小附設幼兒園104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

依據中華民國104年2月26日南市教特(一)字第1040100995A號函發布

一、 報名資格:

(一)設籍臺南市(本市)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。

(二)原住民籍幼兒

(三)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,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。

二、報名地點:三股國小附設幼兒園辦公室(臺南市七股區三股里100號);電話:7880744轉18。

三、報名手續:

(一)填寫新生報名表。

(二)驗收戶口名簿正本,園方加蓋戳記。

(三)符合優先入園資格者請出示相關證件正本。

四、相關說明:

(一)登記人數如超出預定名額時,扣除優先入園名額後所剩名額以抽籤方式錄取。

五、 本園新生入園登記日期時間表如下:

(一)第一次入園登記:

1、登記日期:104年4月29日(三)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止。

2、抽籤日期:104年5月1日(五)上午9時起。(抽籤完畢後公布榜單,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)

(二)第二次入園登記:〈第一次招生不足時,辦理第二次〉

1、登記日期:104年5月6日(三)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止。

2、抽籤日期:104年5月8日(五)上午9時起。(抽籤完畢後公布榜單,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)

(三)報到及註冊日期:由本園另行通知。

六、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列為優先入園對象:

(一)第一優先:符合「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」所稱之不利條件幼兒,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:

   1、低收入戶子女。2、中低收入戶子女。3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。4、身心障礙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。

   (指符合特殊教育法規定,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,並領有證明文件者)

   5、原住民籍幼兒。6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。

(二)第二優先:1、本校(園)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。 2、育有3胎(含)以上子女家庭之學齡滿五歲

   幼兒(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)。

(三) 已在園就讀之幼兒可直升該園繼續就讀,不必另行登記抽籤。

七、 本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班級,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:

(一)五歲優先入園幼兒→四歲優先入園幼兒→三歲優先入園幼兒→五歲一般幼兒→四歲一般幼兒

   →三歲一般幼兒。

八、新生入園登記,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,登記時園所應於該幼兒戶口名簿姓名欄空白處加蓋登記戳記

九、本注意事項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之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三股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委員會敬啟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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